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1+1>5 不能毀於政府之手

1+1>5 不能毀於政府之手

【經濟日報╱社論】 2009.11.15 03:49 am


鴻海集團與奇美集團昨天宣布結盟,由鴻海旗下的群創與奇美旗下的奇美電換股合併,奇美電法人消滅,但公司名稱留給存續的群創,新奇美電的市值將超越友達,成為國內面板業新龍頭。這樁交易規模以群創市價估算,高達1,997億元,不只創下台灣產業界最高紀錄,更為世界面板業締造新猷,勢將在全球電子產業間掀起連鎖的重組、洗牌及變革效應,帶來既嚴酷又嚴肅的挑戰;要達成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設下的1+1>5的目標,不只挑戰業者,更挑戰政府。

金融海嘯重創世界經濟,但同時帶來很多寶貴的經驗,並給予經濟活動的每一個參與者改變的機會,對併購觀念的改變,正是其中之一;在後金融海嘯時期啟動的併購,其意義更有別於風暴最烈時刻乘虛而入的危機入市,或被動的資產負債表修復、成本的縮減;它代表的是企業放眼未來成長動力的尋找,具積極意義。這樣的心得來自金融海嘯的慘痛經歷,它讓企業深刻體會在全球競爭的戰場上規模經濟的戰略價值;要具有世界競爭力,基本的規模化經營是充分條件。因此,奇美集團創辦人許文龍在記者會直言,這個合併案是以「世界的台灣」為出發點,而不是台灣的面板業;台灣面板業必須整合,才有機會跟世界競爭。他最令人動容的一句話:「個人可以退,但台灣不能輸掉面板業。」此一胸襟,正是所有亟思競逐全球的產業所應學習的。

郭台銘的胸襟亦值得一提。欣賞當年一統大漠的成吉思汗、正效法其開疆闢土精神的郭台銘,向以對員工大方著稱,在此一世紀併購案上,他則以22%的溢價與奇美電換股合併。這個出價與奇美電的真實價值間一時尚難判絕對的高低;但他最大方的是保留了奇美電這個名稱,不論是基於奇美電已累積的企業形象或其他考慮,主併者給了被併者最大的尊重;未來一旦郭台銘設下的1+1>5併購綜效展現,成為全球前三大、甚至第一大,揚名世界、創造歷史的既是鴻海集團,也同時是「奇美電」。

然而,無論併購理論抑或歷史經驗都提醒,企業併購是風險處處,成功整合的比率很低;要發揮1+1大於2的綜效,必須面對組織調整、技術調和、資訊系統相容、管理及基層員工磨合、企業文化融合等種種整合的風險。儘管鴻海已有多次企業併購的經驗,應已訂出併購後快速融入的運作模式,但企業、產業各有其特性,更何況還設定了1+1>5的高目標。尤其,這次兩大集團旗下面板事業的大合併,所要達成的規模經濟,非僅是在產能的加總、生產尺寸結構的調配,還將擴及海外據點、產業供應鏈及國際市場的整合,要展現綜效的難度勢必更高。

但此一世紀併購能否留下世紀綜效的挑戰,不只要靠企業自身的全力以赴,更需要政府政策的加持。一個最現實的狀況是,目前面板業尚在禁止西進登陸投資之列,但中國大陸既有的市場規模、高成長潛力及面板應用的日廣,卻是全球面板大廠的必爭之地,而台灣面板業的主要競爭對手南韓已在大陸全面布局,被禁足的台灣面板業即使得以迂迴、繞道西進因應,也是綁手綁腳施展不開。因而若現況不改,即使兩大面板業的合併順利整合、規模產能做到第一大,也還是無法放手逐鹿全球最大的市場,又如何奢談挑戰南韓、做到「世界的台灣」?因此,西進政策鬆綁的加持,才是1+1能否大於2、等於5、甚至是10的關鍵要素之一。業者已經想得透徹,那麼,政府呢?不知如何管理就乾脆禁止,絕非正途;政府該與產業好好談一談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