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9日 星期三

送女友千萬超跑 要課贈與稅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情人節送大禮,小心贈與稅上身。台北市有一富商,在情人節時送女友千萬超跑,結果因將高價跑車的車主登記為女友,遭國稅局以漏報贈與稅之名,對富商補稅、處罰。
每年的2月14日是西洋情人節,亞洲國家如日本則另訂3月14 日為「白色情人節」,在這樣的浪漫節日裡,男女朋友常會以互贈禮物表白心意。台北市一名富商,即是在情人節送上一部價值千萬元的跑車給女友,結果被稅捐機關盯上,補了大筆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這名富商在贈送高價跑車後約一年,即與女友完婚,但富商在婚前將購入的千萬跑車,登記為女友所有時,已經構成贈與他人財物的要件,必須報繳贈與稅。事後,接到補稅單的富商,主張國稅局查獲他將千萬超跑送給女友時,兩人實際上已經結婚,依法應屬夫妻間的贈與行為,可以享有免稅,富商並因此提出行政救濟,爭取免課。不過,國稅局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指出,富商購入超跑贈送女友時,兩人並無婚姻關係,不適用夫妻贈與免稅規定。

國稅局也以此案提醒納稅人,贈與價值超過220萬元禮物給他人,或當年度贈與金額累計超過220萬元時,務必要記得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被稅捐機關查獲後,稅負從天而降,既要補稅,還要加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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