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金融營業稅 業者要落日條款

金融營業稅 業者要落日條款
記者邱煜婷、劉于甄╱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財政健全方案將於周四(1日)由立法院審查,金融營業稅率由2%調至5%頗受矚目。銀行公會日前會商決定,通過臨時提案支持此案,但也要求將金融營業稅正名為「回饋稅」,並訂定落日條款,不能無限期加稅。
銀行業高層表示,近年金融業獲利成長,單就表面上的稅率來看,金融營業稅率僅2%,比一般行業5%低,加上金融業逾放比降低、呆帳減少,導致包括部分立委在內的外界認為,應調高金融營業稅稅率。

但金融業不像一般行業,有進項稅額可以扣抵,實際稅率遠高於一般行業。因此銀行業雖同意加稅,但對政府「回復」金融營業稅率為5%的說法,相當不滿,認為誤導社會,以為金融業少繳稅,實際上,金融業繳交的稅比一般行業更多。

因此,在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昨(28)日表示已通過臨時提案,公會會員共體時艱,支持政府提高金融營業稅的同時,業者要求正名為「回饋稅」,即因為金融業高獲利加稅,且既然是回饋稅,就不能無限期徵收,同時應該訂落日條款,講明徵收到什麼時候。

李紀珠表示,銀行業增加稅負確實屬回饋稅性質,並非銀行業長期享有租稅特權,呼籲適當時機考量取消或降低回饋稅。

至於何時是適當時機?李紀珠表示,應該要給主管機關彈性的空間,之後再討論,銀行公會現階段仍表達支持政策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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