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乘勝追擊、積極前進的戰略

乘勝追擊、積極前進的戰略2005年3月24日星期四

《反分裂法》激起台灣民意的反彈與國際社會的一致性譴責,因此,中國被迫採取較溫和的版本。而台灣扭轉了在國際戰略局勢的劣勢後,更應該珍惜得來不易的成果,採取積極性作法,奠定兩岸和平穩定互動的新局面。

文:童振源

中國通過《反分裂法》已經引發美國、日本、與歐盟的明確反對,美國副助理國務卿薛瑞福甚至公開批評《反分裂法》是項錯誤。台灣政府不應該沈溺於這些戰略成果、消極地批判中國立法、甚至抵制兩岸互動,而是要乘勝追擊、採取積極的戰略前進作法,以更積極的態度推動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

美日採取反制措施

在三月八日中國公布《反分裂法》草案之後,薛瑞福立刻批評《反分裂法》是項錯誤,中國有責任修補這項錯誤,向台灣釋放善意,例如不反對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年會(WHA)。國務院發言人重申,美國反對任何和平以外的方式決定台灣未來。白宮發言人更強硬地回應中國的立法,美國將「促請北京當局重新考慮是否通過本法。」美國的官員特別向中國表示,「美國希望北京認真對待白宮的談話。」美國國務卿萊斯也強調,《反分裂法》對台海局勢的緩和沒有幫助。

除了美國官員之外,在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宣布要制定《反分裂法》之後,無論是被視為親台灣或親中國的美國學者都一致性地表達《反分裂法》無助於維持台海的和平與穩定。甚至不少以前經常批評台灣政府的美國學者,例如美國前駐中國大使芮孝儉(Stapleton Roy)、前國務院官員容安瀾(Alan Romberg)竟然都表示中國制定《反分裂法》相當不智、與台灣現實脫節。

以往日本在台海議題上都顯得較為模糊,但此次卻相當明確地表達反對《反分裂法》的立場與措辭。三月十一日,外務省報導官明確地表達反對《反分裂法》,表示日本政府在兩岸問題上「反對除了和平解決之外的所有方法」,並且非常擔心《反分裂法》規定的「非和平方式」可能對台海安定造成的負面影響。

事實上,在制定《反分裂法》前,美國與日本都已經表達嚴重關切與採取反制措施。二月十九日,萊斯在與荷蘭外長見面時,第一次公開針對兩岸問題表態。她強調,「兩岸議題是亞太地區關心的議題、、、我們已慎重提醒各方不應試圖片面改變想狀;這意思是中國不應試圖片面改變現狀,台灣也不應片面改變向狀。」萊斯在解釋片面改變現狀時,先提中國、再提台灣,隱含現階段美國較擔憂中國《反分裂法》的立法可能片面改變現狀。這完全改變了自二○○三年十二月布希總統批評陳總統可能改變兩岸現狀以來的美國台海政策說法。

美國為兩岸現狀下定義

持平而言,《反分裂法》祇是中國過去對台政策宣示的法律化,而且是中國較為溫和的政策宣示總和,這應該很大程度上是中國對美國與日本嚴重關切的妥協。首先,整個《反分裂法》十項條文中,祇有八、九條是針對台獨問題,其他部分都是中國對兩岸立場的表述,甚至不是在「反分裂」,而是強調「促進和平統一」的積極作法,這顯然與立法宗旨相違背。

其次,《反分裂法》第八條提出,在三種情況下中國將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台海問題,這三種情況包括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及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事實上,這三項條件定義非常模糊、全部是政治性宣示,完全沒有達到透過立法明確劃定對台灣政策紅線的目的。

有人說,這給中國領導人很大的詮釋空間,對台灣相當不利。然而,當初中國立法的目的即是要明確地表達兩岸問題的立場、甚至釐清中國的紅線,避免兩岸誤判而引發戰爭。更進一步說,兩岸現狀的詮釋權既不在中國、也不在台灣,如美國助理國務卿凱利(James Kelly)去年4月21日在國會作證時所說,兩岸現狀是美國下定義。

而且,這三項條件比起2000年的中國對台政策白皮書的動武條件更為寬鬆;該白皮書規定,如果台灣無限期拒絕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兩岸統一的問題,中國不排除對台灣使用武力。在《反分裂法》中,中國使用非和平手段的條件已經較以往更為含糊與溫和。為了緩和美國與其他國家的反對態度,中國甚至在《反分裂法》中都不敢提「武力」字眼,祇以「非和平手段」取代。

第三,關於採取非和平手段的條件與程序,《反分裂法》明訂三個條件才會對台採取非和平手段,同時採取非和平手段還必須由國務院與中央軍委共同決定、並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對中國這樣的獨裁國家而言,以上的對台動武條件與程序無疑都是對中國領導人的約束,而不是單純的背書。在過去,祇要政治與軍事實力容許,中國中央軍委便發動武力統一台灣的戰爭,不需要國務院的共同決定,更不需要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中國的目的並無達成

總而言之,中國希望以制定《反分裂法》展現遏制台獨的決心,並且作為反對美國介入台海問題的重要籌碼;中國的目標恐怕沒有達到,反而造成反效果。《反分裂法》激起台灣民意的反彈與國際社會的一致性譴責,中國被迫採取較溫和的《反分裂法》版本。也就是說,台灣透過國際社會對中國施壓的策略完全奏效。

《反分裂法》扭轉台灣在國際戰略局勢的劣勢,台灣更應該珍惜得來不易的戰略成果,利用此契機乘勝追擊、採取戰略前進的積極性作法,奠定兩岸和平穩定互動的新局面。台灣民意對《反分裂法》的反彈與朝野政黨共同譴責《反分裂法》,恰好提供政府推動戰略前進的動力。

首先,美國政府雖然反對中國制定《反分裂法》,但是美國也不希望台灣採取過激的反應,以免造成兩岸互動的惡性循環或局勢惡化。如果台灣有過激的反應,美國可能反過來表達對台灣的不滿。與其如此,政府不如低調反應、讓民間充分表達不滿,繼續透過美國譴責中國制定《反分裂法》,同時施壓中國對台灣做出實質的讓步,例如要求中國不杯葛台灣加入國際功能性組織、在沒有前提的情況下恢復兩岸對話與協商。

《反分裂法》扭轉台灣的劣勢

其次,在三月四日胡錦濤發表的四點意見中,中國的態度很明顯比過去緩和很多。特別是第四點,胡錦濤明確希望陳水扁能遵守「四不一沒有」的承諾,這是胡錦濤與陳水扁第一次隔空對話,而且首度稱呼陳水扁為「台灣當局領導人」,顯然中國沒有放棄未來與陳水扁接觸的可能性。

去年底《反分裂法》草案的提出已經為台灣扭轉過去二年多來台灣在國際戰略局勢的劣勢,逼迫中國採用較為溫和的《反分裂法》版本。然而,《反分裂法》的制定才是台灣的戰略機遇期起點:在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支持與中國對台灣的妥協與期待情勢下,如果台灣能夠順應有利的戰略局勢而採取積極的戰略前進作為,而不是消極的抵制中國《反分裂法》作為,相信未來兩岸關係的格局將會完全不同於過去四年多的對抗格局,有機會逐步建構陳水扁提倡的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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